2006年8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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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的民众期待

  7月24日,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省“五五”普法工作由此正式启动。回顾“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的这20年,我省从“奔小康”到建设“法治浙江”,普法已经成为民众的一种精神期盼。为此,在“五五”普法启动之际,本期《看法》请社会各界来谈谈对“五五”普法的看法。
    
  背景
  开展“五五”普法 构建和谐社会
  7月24日,我省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正式启动。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当天召开的全省“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我省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夏宝龙指出,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是顺利实施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据悉,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首次被列为重点普法对象。记者在“五五”普法规划中看到,对农民要重点加强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障和村民自治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要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骨干力量。对职工则将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制度,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

  关键词  建设“法治浙江”
  【明镜周刊】 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在全省“五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请你谈谈“五五”普法与建设“法治浙江”的关系。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    建设“法治浙江”,是省委从完善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浙江”,关键在人。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广大公民是建设“法治浙江”的直接参与者,没有他们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法治建设只能是无根之花、无源之水。开展“五五”普法,对建设“法治浙江”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只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使“法治浙江”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关键词  培育法治文化
  【明镜周刊】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它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通过一系列的普法,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你对此有何看法?
  省法学会秘书长陆剑锋    培育法治文化既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战略性切入点和关键,也是解决制度与实践诸多悖论、克服法治现实困境的根本途径。法治文化应当是显性的法治文化与隐性的法治文化的有机统一,即有形的法律组织、法律制度、法律设施和与之相适应的无形的法律意识形态的有机统一。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正是法律及法理文化的价值及价值取向迎合和满足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需求,才使得社会主体认同、选择和信仰法及法治。当下中国,应当努力培养的是社会主体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相适应的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思想。无论是“五五”普法还是建设“法治浙江”,都要培育和弘扬法治文化,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关键词  严格依法办事
  【明镜周刊】 根据“五五”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将成为对公务员进行“五五”普法教育的工作重点之一。也就是说,通过“五五”普法,广大公务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和能力都将大大提高。请你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巡视员 汪慧珍    我是个过来人,经历了从“一五”普法到现在的历次普法。记得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往往凭着头上那顶大盖帽和主观臆断进行执法,因此闹出过不少纠纷。随着普法工作的开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这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来说压力不小。
  有一次,一家单位的广告牌在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竖了起来,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刻前去执法。但是由于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处理程序上出了一些问题,立即被对方单位指了出来。这件事虽然不大,但的确让我们非常尴尬,你想啊,一家普通单位对法律的认识比我们行政执法单位还要强,这脸往哪儿搁啊?所以,我们行政执法人员只有在学好法律、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现在,我省的“五五”普法工作已经启动了。我觉得“五五”普法对公务员来说是又一次法制学习的好机会,应该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来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比如,通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可以使我们行政执法人员对具体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法律规定有更深更透彻的领会,以便在工作中使执法行为与法律规定丝丝相扣。又比如,通过对《宪法》、《民法通则》和《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可以使行政执法人员对公民的权利和所办案件的性质有更准确的认识。总之,我希望这次普法能让公务员明确自己的身份,把握自己的权限,更好的依法办事。

  关键词  农民职工普法
  【明镜周刊】 为了加快新农村的建设,加之考虑到外省进入我省的务工人员多达五六百万,“五五”普法首次把农民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列为重点对象,以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请你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
  杭州双峰乳业有限公司送奶工张仁春    我来杭州打工已经整整10年了。现在,我在杭州娶了妻子,也有了小孩,日子过得挺滋润。这两天听说“五五”普法开始了,还把农民和职工列为重点对象,我正好这两种身份都有,感到特别高兴。
  到杭州后,我是在街道组织的“农民工学习班”中第一次知道到了《劳动法》。我这才知道,原来用工单位有义务和我们这些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记得刚来杭州不久,我在一个建筑工地打工,老板也是欺负我不懂法,发把铁锹就让我上工地了。结果,几个月下来我一分钱都没领到。我找老板讨了好几次,可他根本不承认我是他雇的工人。当时,我真是哑巴吃黄连啊。后来我换到了现在这个单位工作,那时我已经学过《劳动法》了,知道用工单位不但必须和我签劳动合同,还得给我买保险。于是,到公司应聘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这两个条件。没想到公司负责人一看我法律意识这么强,乐坏了,连连说“企业里就需要这种法治观念强的员工”。
  不过总的来讲,我们农民工平时学习法律的机会并不多。这次“五五”普法,我首先想学的是《工会法》和《劳动法》的详细法规,以便全面掌握自己的权利义务,希望通过这些能改变农民工在城市的被动地位。我是打算在城市扎根的,因此,我觉得还应该学一些与城市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便自己守法和维权。另外,我的户口还在农村老家,我在那里还有许多作为农民可以享受的权利。因此我非常想接受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农业税收等方面的普法教育。即便将来自己用不上,也可以教给我的父老乡亲啊!

  关键词  百姓依法维权
  【明镜周刊】 据悉,“五五”普法将着力于培育公民法治观念和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对目前普法工作中只重维护权利而不注重履行义务的现象,还针对性地提出要培育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对此你有何看法?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居民谭兴元    我记得国家第一次大规模地搞普法工作是在1985年,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得好好学学,不然,万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是自己干了违法的事都不知道,那不是很尴尬?
  后来,我还真的因为学法、懂法尝到了甜头。上世纪9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夫妻俩跑了好几家商店,最后在杭州天水桥的一家店里挑了一台录音机。可是,店老板执意让我们回家后才能拆封,否则就不保修了。那时候买录音机还算是“大开销”,不当场拆封,万一质量有问题,损失就大了。刚好我在电视里看到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介绍,知道看看我买的商品这是我的权利,就和老板理论了起来:“……从法律上讲,这叫知情权。”老板看我挺懂行的,只能服软。没想到一拆封,那台录音机真的是坏的,如果没有法律给我撑腰,这晦气不就摊到我头上了吗?
  我觉得,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必将进入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它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懂法。所以,我对这次“五五”普法是非常期盼的。在这次普法中,我非常想学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因为这些问题几乎是我们每天都会碰到的。另外,我还想了解一些与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是与我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前段时间,我就因为屋顶漏水和物管产生了矛盾,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呢。听说我们省里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不知道有没有列入这次普法的内容中?